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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过集中整治,使广大农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拖拉机、三轮汽车注册登记率及其驾驶人持证率达到80%,低速载货车汽车注册登记率及其驾驶人持证率达到100%,上述“三车”技术检验率达到65%以上,违法载人现象明显减少,农用车行车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率和重伤死亡率明显下降,基本杜绝不发生10人以上违法载人现象,坚决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发生。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时间2008年9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

  各地、各部门要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采取印发宣传单、制作录音带、悬挂宣传横幅、刷写墙体标语等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面向县城、乡村集镇,加大宣传力度,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尤其要进村、入户,大力营造交通安全的氛围。新闻部门也要主动介入,采访报道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扩大宣传的覆盖面。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农用车载人、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危害性的认识,提高他们配合专项整治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他们懂得安全、重视安全、学会安全保护。

  通过治理,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轮汽车的上牌办证率达到60%以上,年审率65%以上;低速载货汽车上牌办证率和年审率达到100%。

  (二)严查整治阶段(时间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各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统一行动,启用全市9个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另外各县(市、区)在县城城乡结合部设立2个检查点,以公安交警为主,抽调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参与,实行联合执法。重点查除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承载人员要热情地予以合理的疏导和分流,对无证驾驶和无牌证行驶车辆当事人,要督促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和考取驾驶证,把交通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农村派出所要积极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协助公安交通部门、农机管理部门加强对农用车的管理和治理。

  通过治理,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轮汽车的上牌办证率、年审率达到85%以上,低速载货汽车上牌办证率达到100%。

  安监、交通、公安部门要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集中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隐患地段要建立台帐,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经费,进行整改,并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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