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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09年春运价格管理的通知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09年春运价格管理的通知
(2009年1月13日 川价电发〔2009〕1号)


各市、州物价局,各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的统一安排,2009年春运从1月11日开始至2月19日结束,为期40天。现就做好2009年春运价格工作通知如下:

  2009年春运继续实行客票价格不针对春运加成的政策。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长客运、包车客运的车价在政府指导价限定的浮动幅度内执行,政府定价的普通班车客运和农村客运票价不得上浮。各级物价部门要做好客运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并在车站显著位置公“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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