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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统计局等部门徐州市市级部门(单位)经济普查工作职责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徐州调查队:
  1.负责派员参与经济普查有关组织、实施工作;
  2.参加全市普查工作质量控制和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质量验收和质量评估。
  市委宣传部:
  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具体职责是:
  1.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全市普查宣传工作方案,部署宣传工作任务;
  2.组织指导和协调市级新闻媒体,对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进行宣传报道;
  3.指导各县(市、区)、徐州经济开发区做好普查宣传工作。
  市发改委:
  参与制定普查资料开发研究规划,承担普查资料开发研究综合性任务;提供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企业个数等常规统计数据。
  市经贸委:
  做好全市物流、典当业企业单位名录等基本资料的提供、评估与认定等工作。具体职责是:
 1.提供市级物流、典当业企业名录等基本资料,责成各地物流、典当业主管部门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相应资料;
  2.参与物流、典当业企业单位清查和清查结果的审核认定工作;
  3.负责全市工业主要产品生产能力、部分主要行业生产设备拥有量和能源消费等指标数据质量的把关;
  4.提供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企业个数等常规统计数据。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协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具体职责是:
  1.提供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等名录基础资料,指导各地编办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相应资料;
 2.参与机关、事业单位清查和清查结果的审核认定工作。
  市监察局:
  负责协调处理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事项。
  市公安局:
  负责督促各地公安机关及时受理并查处阻碍普查员实施调查、侵犯普查员人身安全行为。
  市教育局:
  做好全市教育单位名录等基本资料的提供、评估与认定等工作。具体职责是:
  1.提供各类教育机构名录资料及相关资料,责成各地教育部门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相应资料;
  2.提供全市非学历教育的机构数(除技工学校及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外)等常规统计数据,责成各地教育部门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相应资料;
  3.负责协调涉及教育方面的事项;参与整个教育行业单位清查和清查结果的审核认定工作。
 市科技局:
  负责协调涉及科技方面的事项;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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