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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指引 1、转登记结果数据接收 在转登记集中申报批处理日当日收市后,深圳分公司根据上海分公司配售股份转登记指令进行股份转登记处理。 股份转入券商席位将收到: SJSGF.DBF股份特殊调账GFYWLB=‘41’,转登记转入股份调增指令(转登记股份挂账时,GFGDDM为转入时的上海证券账户)。 如果有投资者因为未申报或未成功申报转登记指令,其拥中小企业板证券将会挂账到深圳分公司,证券代号为002XXX。每日挂账数据的托管券商将从SJSGF.DBF收到GFYWLB=’B2’的挂账股份存量记录,GFGDDM原在上海市场的上海证券账户。在该投资者补登记成功前,每日都将收到此挂账股份存量记录。 根据上海分公司的挂账指令,未指定交易的沪市投资者拥有的中小板股份,深圳分公司将挂账到深圳分公司专用席位,投资者办理补登记需与深圳分公司登记存管部联系办理。 2、挂账股份补登记 (1)业务办理 券商向深圳分公司登记存管部办理补登记业务,同时以磁盘形式提交补登记申请的明细数据。存管部检查通过后,将挂账在上海账户上的所有证券代码为002XXX的股份登记入深圳账户上,股份在深圳的托管席位不变。 (2)磁盘数据接口 补登记磁盘数据接口BDQDK.DBF
券商按以上格式向深圳分公司登记存管部提交磁盘数据,DBF数据库文件,版本2.5以上。 (三)券商数据接口说明 在补登记成功当日,券商席位将通过SJSGF.DBF收到特殊调账记录: 1) GFYWLB=‘41’,GFQRGS 2) GFYWLB=‘41’,GFQRGS>0,转登记转入股份调加指令,GFGDDM为深圳证券账户,GFZQDM为002XXX。 如果是上海未指定交易挂账的转登记处理成功,券商席位仅收到第2类特殊调账记录。 三、常见问题解答 问:配售股份转登记后何时可以卖出? 答:1、持有原深圳发行上海配售股份(609***)的投资者可从2006年8月14日起在深圳市场通过其深圳证券账户卖出股份。 2、持有原上海发行深圳配售股份(003***)投资者可从2006年8月28日起在上海市场通过其上海证券账户卖出股份。 问:办理配售股份转登记是不是还要开立一个转入市场的证券账户? 答:仅未开立转入市场证券账户投资者,需在办理配售股份转登记之前,按照中国结算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通过中国结算上海、深圳分公司开户代理机构(证券公司)申请开立转入市场的证券账户。 问:我向托管证券公司申请配售股份转登记时,证券公司柜台人员说我的上海、深圳证券账户所登记资料不一致,我该怎么办? 答:投资者上海、深圳证券账户登记资料不一致是无法进行配售股份转登记的。您可以尽快通过开户代理机构,按照中国结算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修改账户资料;也可以在配售股份转登记工作结束前将配售股份卖出。 问:我只有转出市场证券账户,没有对应的转入市场证券账户,也不打算开一个。我持有的配售股份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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