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劳务帮扶组。李锋同志负责。市劳动保障局牵头,根据深圳的产业需求,组织灾区有劳动技能的人员来深务工,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对口支援地区的劳务人员,提高劳务技能。
(八)交通保障组。张思平同志负责。市交通局牵头,深圳警备区、广东公安边防总队深圳指挥部派员参与。负责组织协调对口支援建设中有关设备、物资以及人员的运输等工作,选择并确定交通运输的有效路线,协助我市有关部门做好对口支援地区公路建设规划。考虑采用经济补偿等方式,发挥驻地有关武警、部队在当地运输的便利条件,协助我市开展相关物资转运工作。
(九)组织人事组。王穗明同志负责。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事局、各区组织人事部门参加。按照半年一轮换的原则,在3年内选派支援恢复重建工作的干部(包括中青年干部)到对口地区锻炼,从干部人力资源上为开展对口支援恢复重建工作提供保障;协助组织对口支援地区干部培训;考察并提拔使用在对口支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
(十)纪检监察组。谭国箱同志负责。市监察局牵头,市纪委、市财政局、审计局参加,组织开展对口支援有关资金的审计、监察工作。
(十一)后勤保障组。李平同志负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协调做好对口支援工作队伍的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市公安局派出一定警力,积极与当地公安部门配合,协助援建单位做好人员、车辆、物资等的安全保卫工作。市卫生局组织相关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人员协助援建单位做好人员饮食、环境卫生等的检查、消杀、防疫以及治疗等工作。
(十二)新闻宣传组。王京生同志负责。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广电集团、市报业集团派员参加。负责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对口支援有关前方进展、后方支援、社会募捐、先进事迹等情况的新闻宣传和发布等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考察评估阶段(2008年6月中下旬)。
6月18日,由李锋和杨建和、张文同志率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规划、建设、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人员赴对口支援地区,与当地政府商议对口支援主要任务,确立两地对口支援工作协调机制,初步研判对口支援建设中材料组织和运输方式,察看并确定对口支援重点项目选址意向,明确我市前方联络组工作位置,初步评估我市对口支援总体投资规模,为下一步对口支援工作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