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着力加强法治税务建设,实现依法治税水平新提高,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五)规范税收执法。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两个办法”和“两个范本”,制定全省国税系统法治税务建设规划。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会签政策法规部门的规定。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查备案制度。加强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分析及运维工作,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和责任追究,研究制定考核和追究办法。开展执法检查,探索“人机结合”检查方法。
(六)有效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完善重大案件审理和行政复议制度。调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标准,建立重大税务案件复查制度。纳税人对已经生效或执行的税务行政处理(罚)决定仍有重大异议进行申诉或投诉的,应当予以受理。对经复查的案件,要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进行处理,复查结果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纳税人反馈。探索组建全省由有律师资格的国税干部组成的法律专家团队,实施聘请法律顾问的措施,帮助解决税收法律问题。认真做好人大、政协议(提)案、建议的答复工作。
(七)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打击和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继续与公安等部门合作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等税收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大对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兜售虚开发票活动的打击力度。深入查处利用虚假凭证、做假账、设置两套账以及收入不入账等手段偷税的行为,重点查处利用虚开、虚假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货物运输业发票骗抵税款的案件。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后出现的出口骗税违法活动。进一步落实大案要案报告、督办制度。高度重视案件协查工作,落实案件协查责任,保证回函组卷质量。认真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继续推动分级分类稽查。建立健全稽查与税政、法规、监察等内部各部门之间互动机制。加强与地税、公检法、海关、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共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八)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教育。以各级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为依托,开展税法宣传教育工作,抓好“五五”普法工作。扎实开展第1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日常宣传,有选择地曝光典型涉税违法案件,震慑不法分子,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
三、着力推进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实现征管基础不断加强,进一步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