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紧急状态下加油站的治安秩序,疏导人员,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加强对涉油企业、单位及其储油、运油设施、车辆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不法分子进行破坏,排查油库与加油站等的不安全因素,坚决打击涉油违法犯罪,维护石油生产、运输、供应秩序,及时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活动;加强网上舆论控制,及时删除、封堵有害信息。
市财政局:负责油价补贴资金分配拨付,确保专款专用,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市交通局:负责在紧急状态下及时组织协调成品油的公路运输。
市物价局:负责成品油市场的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在紧急状态下及时处理趁机哄抬物价等违反价格政策的不法行为。
市工商局:负责紧急状态下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打击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安排执法力量对各加油站、成品油供应企业进行检查、监督,查处成品油假冒伪劣、囤积居奇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市质监局:负责成品油计量和加油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打击违规行为。
市文广新局:负责紧急状态下的宣传报道工作。成品油供应出现紧张,预警机制启动时,组织新闻媒体对成品油供应情况作如实正面报道。
市安监局:负责对油库与加油站等设施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肇庆海事局:负责辖区水上通航水域的交通安全,协调港口、码头对油船的优先靠岸及装卸。
中石化广东肇庆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广东肇庆销售分公司:负责落实本系统供应应急预案,落实加油站成品油应急供应措施。平衡全市成品油购、销、存总量,确保成品油的正常库存量;做好成品油的紧急调拨计划并向上级公司落实;当出现紧急状态时,要及时将各属下加油站油品供应和库存量、供应计划落实等情况,每天上报市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主动向上级公司争取增加调剂供油数量,多渠道组织油源;按照市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的部署,加大调运组织力度,对油料供应进行合理安排调度,严格执行紧急供应调度指令;加强对属下的加油站管理,适时增加油料配送和储备,做到油品齐全,有序销售,保证属下加油站成品油供应,确保重点加油站、重点部门、重点行业的油品供应。同时在加油站内及时张贴油品供应情况提示,做到以人为本,文明服务,安全营运。
市应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应急措施,负责实施相关的监控管理和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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