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肇庆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容和目标
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内容。包括中小企业信用基础建设、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建设、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中小企业信用奖惩机制建设等。
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
近期目标。建立肇庆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框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采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并对金融机构、企业、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提供中小企业信息查询服务,为金融机构拓展和管理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提供支持,为企业经济交往提供服务。
中期目标。在3 年内建立符合中小企业特征的信用评价方法,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信用评分,帮助商业银行识别信用风险,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意识的提高。
远期目标。整合信用服务资源,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推进行业信用建设,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并在4~5年内逐步建立肇庆市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
三、肇庆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具体工作和要求
(一)建立肇庆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机构。
1、成立肇庆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协助分管金融工作的副秘书长和人民银行肇庆市中心支行、肇庆银监分局、市经贸局(中小企业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房管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市工商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肇庆海关、农发行肇庆市分行、中行肇庆分行、工行肇庆分行、农行肇庆市分行、建行肇庆市分行、广发银行肇庆分行、邮储银行肇庆分行、省农信联社肇庆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全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人民银行肇庆市中心支行)具体负责实施全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落实各项政策、制度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推荐1名承办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成员。
(二)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建设规章制度。
1、制定《肇庆市企业信用信息采集与使用管理办法》,确定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范围,规范企业信用信息采集、保密、披露、使用、报告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