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肇府办〔200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肇庆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四日
肇庆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发改企业〔2005〕966号)和《印发肇庆市创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肇府办〔2005〕91号)精神,积极推进我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政、银、企搭建信息沟通平台,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加大金融对地方经济支持力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肇庆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制为基础,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健全企业信用记录为重点,以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依托,建立肇庆市社会信用评估、信用报告、信用信息服务体系,为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和企业等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征信服务,进一步改善经济金融环境,促进肇庆经济金融和谐发展。
基本原则:一是政府主导。市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具体由市金融办牵头,会同人民银行肇庆市中心支行、市经贸局(中小企业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实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和监督执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章制度,整合肇庆辖区各行业、各部门信用信息资源,培育和监管信用市场,组织开展社会信用知识宣传教育,开发信用产品;二是整合资源,服务社会。充分利用人民银行肇庆市中心支行已建立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整合分散在各行业、各部门、各方面的企业信用信息,不断完善企业征信系统,为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咨询、信用评估、信用报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