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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肇府办〔200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八年一月九日

  肇庆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目的

  1.2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

  1.4适用范围

  2.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2.1特别重大事件(I级)

  2.2重大事件(II级)

  2.3较大事件(Ⅲ级)

  2.4一般事件(IV级)

  3.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组织机构

  3.1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3.2专家咨询组

  3.3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3.4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

  4.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部门的协调与配合

  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

  5.1预案启动

  5.2医疗救援分级响应

  5.2.1特别重大事件的医疗救援应急响应

  5.2.2重大事件的医疗救援应急响应

  5.2.3较大事件的医疗救援应急响应

  5.2.4一般事件的医疗救援应急响应

  5.3现场医疗救援及指挥

  5.3.1现场抢救

  5.3.2转送伤员

  5.4后续医疗救援

  5.5医疗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5.6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

  6.医疗卫生救援的信息报告和发布

  7.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7.1信息系统

  7.2紧急救援机构

  7.3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医疗救治机构

  7.4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7.5物资储备

  7.6紧急医疗救援费用

  7.7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

  7.8医疗卫生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

  8.附则

  8.1术语说明

  8.2责任与奖惩

  8.3各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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