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照有关规划和相关标准,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建设工作。拓展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设置必要的基本生活设施,储备一定数量的食品、帐篷、移动厕所等。
(3)开展台风、地震、地质灾害、洪涝等多灾、易灾的农村地区,以及国家、省和我市规划的防洪保护区和蓄滞洪区等区域的防灾紧急避险场所的勘测规划和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推进避难场所基础设施建设。
(九)推进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科技支撑体系,不断提高监测、预警和预防、应急处置等技术装备的科技水平,增强我市公共安全技术保障能力。
1.加强应急技术支撑条件建设
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检测检验机构,装备具备应急快速检测检验、科学实验能力的应急技术支撑实验室。适当加强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提高突发急性传染疫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职业中毒等监测、检测、检验等方面的科研能力。
2.加强应急技术研究
(1)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平台设计、研究与开发;大力鼓励、支持研究开发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研究多尺度灾害事故发生发展与演化的模拟预测和实验技术,研究基于应急过程的优化决策与救援处置技术,研究开发移动应急技术及移动应急平台。
(2)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发展城市综合防灾与保障新技术。
(3)加强气象开放实验室、科研机构基础设施、野外科学试验基地以及气象科技基础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发生规律及预报技术研究;开展崩塌、滑坡、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监测技术研究,建立岩溶地面塌陷监测预报示范区和滑坡、崩塌监测示范区。
(4)开展高速公路沿线桥梁和公路主干道桥梁安全监测、评价及病害诊断与处置技术研究;开展城市地下管网安全保障技术研究。
(5)依托市有关科研院所建立矿山安全实验室;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建立民爆器材应急技术中心。
(6)加强公共卫生安全领域重点实验室建设,到2010年,依托市、县两级综合医院、疾控机构实验室,加强应急检测能力建设,完善质量监测体系,确保应急检测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时限性;加强对新发传染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开展新型病原体现场快速检测技术的研究;开展突发急性传染病传播规律及信息共享平台的研究;开展对突发公共事件后人群心理的干预措施的研究。
(7)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疫情监测和应急防控关键技术的研究,建立完善动植物疫情监测标准体系,提升农业安全保障能力。
(8)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的基础研究,攻克一批食品安全关键技术;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食品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科技创新平台。
(9)建立安全可靠的综合应急信息平台;完善公共通信网络的安全保障;增强计算机系统安全防护能力;通过以认证技术为核心的可信技术,建立可信通信,实现通信的可追溯性,加强网络管理,建立可信网络。
(10)依托电力系统现有技术力量、研究机构和实验室,加强电网安全领域关键技术的研究。
3.建立应急管理标准体系
(1)加强应急管理基础规范制定工作,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的标准体系。
(2)完善应急能力评估、应急救援绩效评估、各类应急人员资质管理与培训考核等管理标准规范。
(3)逐步完成应急通信互联、信息交互和共享、应急资源分类及配置等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工作。
(十)健全培训与演练体系
依托现有培训资源,加强专业培训与演练基地建设,加强应急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建设应急处置模拟系统,重点提高应急管理人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应急知识和指挥技能。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全民尤其是青少年的公共安全意识和素养。
1.加强专业培训与演练基地建设
(1)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各地依托相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培训设备设施建设。多灾易灾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强化综合性培训演练和科普宣教场所建设。用两年左右时间,完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培训,重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应急指挥决策能力。
(2)建立健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典型案例库和法规库,为专业培训提供实例和理论。
(3)依托现有培训设施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加强地震救援、公安消防、森林防火、矿山救护、地灾救援、危险化学品救援、铁路救援、水上搜救、反恐指挥等培训与演练基础设施。
2.开展应急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
(1)编辑以大、中、小学生为不同阅读对象的《公共安全教育读本》,在学校教学中增加公共安全和自救知识内容。利用企事业单位培训资源,开展对职工的应急培训、教育。广泛开展基层应急科普宣教和应急演练活动及初级救护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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