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通过演练提高预案的实战性,特别是涉及多个县(市、区)、多个单位的预案,要通过开展联合演练等方式,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二)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十一五”期间,要基本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初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广大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普遍提升,基层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显著提高。要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引导基层群众主动参与应急管理工作,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三)完善监测预警系统
加快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警系统,加强资源整合,实现资源共享,有效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
1.完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系统
(1)建立全市地震立体监测网络;配合省实施大中城市地震综合减灾工程,对各类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开展抗震能力调查和评估;开展城市断层探测和震害预测工作,建成地震基础信息数据库。
(2)加快建设新一代气象卫星监测接收处理系统,完善天气雷达网、自动气象站网、风廓线仪网、雷电监测网、农业及生态监测网建设,形成完备的综合立体气象观测体系;加密农村地区气象监测站点;实现台风实际路径预报时间间隔小于两小时;建立工程气象观测体系,提高重大活动气象保障能力;加强森林火灾卫星监测能力建设,完善林区现有联网气象站。
(3)扩建水文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重点提高山区雨量站分布密度;建设大中型和重点小一(型)水库及中小流域水雨情信息自动测报系统,实现区域水雨情信息动态监测。加强对干旱气候的监测能力建设,建设分布合理的土壤墒情采集站网。
(4)加强重点火险县(市、区)的森林火险监测系统建设;完善重点森林火险县(市、区)、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5)建立完善市、县(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加强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监测;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群测群防体系和专业监测网络;按照国家和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组织落实地质灾害监测和相关建设任务。
(6)加强全市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危险废物交换网络体系;建设覆盖全市的辐射环境监测系统;建立环境常规监测数据库。建设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辅助决策系统,针对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险情设定多种抢险措施。
(7)完善地表水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建设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联网系统;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定期发布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深入开展土壤监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加强环境技术评估队伍建设;建立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估体系。
(8)完善镇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直报系统和监测体系建设;全面建设并完成乡镇兽医站、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所动物疫情和突发大批动物死亡事件信息直报系统,建立安全有效的农业重大病虫和植物疫情监测信息网络平台;实现疫情报告周报制度,特殊情况时可实现日报和个案报告。
(9)建设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分中心,推进病虫监测预警、重大病虫应急防治、植物检疫防疫和农药安全保障四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业环境监测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体系和产销波动情况的信息监测系统建设。
(10)建设水生动物疫病预警防控中心,加强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重大病虫害的应急防治和水产用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和防控机构。
(11)依托政府电子政务业务办公系统,建立食品安全监测网络,健全药品安全事件监测报告系统。
(12)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掌握内幕性、预警性、深层次的情报信息。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台账和报告制度,增强信息预警能力,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
(13)提高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植物疫情造成事故和危险品造成事故处理能力。
2.加强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
(1)依托党政专网及相关网络,整合各领域预测预警信息,健全市、县(市、区)两级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警系统,实现多灾种、跨领域的预警信息汇总、分析、研判。
(2)建立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综合系统,依托气象业务系统和气象预报信息发布系统,扩建其信息收集、传输渠道及与之配套的业务系统,增加信息发布内容,建立权威、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形成肇庆市突发自然灾害事件预警信息综合发布系统,实现对台风、暴雨、高温、寒冷、大雾、灰霾、雷电、大风、道路结冰、冰雹、洪涝、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干旱、农业重大病虫害等自然灾害的综合预警;全面提高灾害威胁区乡村居民点群众预警信息接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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