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肇府办〔2008〕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我省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粤环〔2007〕23号)精神,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肇庆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总量减排工作是我市实现加快发展、跨越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保障,对不能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地区,将实行建设项目“一票否决”制度,新建项目一概不予审批。请你们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减排任务的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保局反映。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肇庆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2007〕99号)及我市与省政府签订的《广东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减排目标
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和城镇人口规模等预测结果,结合重点环保工程建设进度,确定我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为:相对2007年,在经济、社会持续增长的基础上,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增加2000吨以内(排放总量控制在3.0万吨以内),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控制在增加1000吨以内(排放总量控制在2.8万吨以内)。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预测
1、社会经济发展情景预测
预测2008年全市城镇人口124.42万人,比2007年6.46万人。预测2008年GDP为709亿元,比2007增长15%。
2、新增COD排放量预测
按照预测的经济社会发展情景,测算2008年工业COD新增量为1153.0吨,生活COD新增量为1414.7吨,合计COD新增量为2567.7吨。
3、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预测
由于2007年我市的西江发电厂停产,因此,新增火力发电用煤消耗量预测为-5.00万吨,计算新增火力发电二氧化硫排放量与2007年相比减少500吨;按经济增长预测情景,节能率取为4%,计算2008年非电二氧化硫新增量为2899.4吨,合计我市2008年二氧化硫总新增量为2399.4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