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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市环保局:组织、指导环境保护和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方面的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直属林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指导全市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规定参与林业系统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林业系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并按规定上报。

  市旅游发展局:组织指导全市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规定组织、参与旅游系统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旅游部门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统计并按规定上报。

  市市政管理局:负责组织城区燃气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会同公安消防和技术监督等部门监督管理城区燃气安全;负责对燃气行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做好本辖区内城市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市政设施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参与本系统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统计工作,并按规定上报。

  市安全监管局: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察职权;负责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组织协调全市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全市事故统计工作,发布全市安全生产综合信息。

  市工商局:依法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对申请设立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的涉及公共安全的企业,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或前置审批文件前,不予核准登记;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市质监局:组织、指导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并督促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改;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上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按规定组织、参与全市上述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统计并按规定上报。

  肇庆海事局:负责受理辖区内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发证申请和审核工作;负责船员、引航员和水上设施工作人员适任资格评估、考试、发证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协调、指导辖区船舶防抗雷雨大风、防洪、枯水雾季等季节性安全工作;组织水上搜救工作;负责危险货物运输及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船舶安全检查和监控,特种船舶强制引航、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负责水上交通事故的统计并按规定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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