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津西站机动车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津价费〔2009〕6号)
红桥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制定西站机动车计时存车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933号)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天津西站临时机动车停车场采取计时收费办法,试行收费标准为每辆半小时1元,每超过半小时加收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军车实行免费存车。
二、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收费,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认真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并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规定自2009年1月15日起试行,西站改造工程完成后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