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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经营方式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经营方式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肇府办〔2008〕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经营方式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经营方式改革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
  孙 德(副市长)

  副组长:
  陈 义(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惠明(市财政局局长)

  洪海雄(市国资委主任)

  郑时广(市旅游发展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发展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郑时广同志兼任。刘小良(市财政局副局长)、黄照明(市国资委副主任)、郑向平(市旅游发展局副局长)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鲁俊文(市财政局)、陈肇堂(市国资委)、姚永强(市旅游发展局)、邱国祥(七星岩管理处)、黄隆生(鼎湖山管理处)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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