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人员,按照《
劳动法》、省政府《关于清理整顿道路收费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政发〔2003〕58号)有关规定,由同级政府妥善安置。
(二)同步推进原在“五费”中列支经费的事业单位的改革。对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经费由同级财政核拨;为交通建设和行业管理提供服务保障的单位以及有创收能力的技术型单位根据具体情况核定其经费管理形式,按现行财政体制实行分级负担。具体意见由省人事厅、编办会同省交通厅、财政厅提出,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研究改革后促进公路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成品油税费改革后,普通公路及水路建设养护管理的筹资渠道和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省级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要按照“五费”原有资金功能不变的原则,抓紧研究建立普通公路投融资新机制,促进我省普通公路健康发展。
(四)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各级物价、税务、工商行政管理、质监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油品市场监测和监管,坚决禁止成品油生产企业的非正常销售成品油行为,严厉打击油品走私、经营假冒伪劣油品以及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
四、切实做好改革的实施工作
(一)对确定撤销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省交通厅会同省财政厅、物价局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其位置和名称,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做好财务清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逃废银行债务。
(二)省交通厅要做好征稽和收费人员的思想工作,保持队伍思想稳定、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各项工作正常进行。同时,严肃纪律,严禁突击花钱,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实行后,省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等有关部门要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做好方案出台的宣传解释工作,为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关注市场情况和社会动态,针对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加强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领导小组,赵正永常务副省长任组长,洪峰副省长任副组长,周玉明、李明远副秘书长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建设厅、人事厅、编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监察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祝作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省财政厅、交通厅、物价局各一名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改革工作的指导与协调,落实工作责任,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各项工作。各市、县政府也应成立工作机构。各级政府和省级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