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徐州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徐州矿务集团自营铁路运输平均运距的通知
徐州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徐州矿务集团自营铁路运输平均运距的通知
(徐价服[2008]102号)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煤炭销售运输公司:
根据省物价局苏价服[2008]198号《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徐州矿务集团自营铁路运输平均运距的批复》,现将徐州矿务集团自营铁路运输平均运距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
根据国家铁路“起码里程”的有关规定,将徐州矿务集团自营铁路运输平均运距调整为35公里。
二、
机车作业费、线路维修费仍按原规定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