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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徐州矿务集团自营铁路运输平均运距的通知

徐州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徐州矿务集团自营铁路运输平均运距的通知
(徐价服[2008]102号)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煤炭销售运输公司:

  根据省物价局苏价服[2008]198号《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徐州矿务集团自营铁路运输平均运距的批复》,现将徐州矿务集团自营铁路运输平均运距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根据国家铁路“起码里程”的有关规定,将徐州矿务集团自营铁路运输平均运距调整为35公里。

  二、机车作业费、线路维修费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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