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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暖气费标准的批复

徐州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暖气费标准的批复
(徐价费[2008]100号)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你校《关于收取学生宿舍取暖费的请示》(徐建院[2008]31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苏价费[2004]365号、苏财综[2004]1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对已供暖气的学生宿舍收取暖气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元。学生宿舍每年冬季供暖天数不得少于79天,每天供暖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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