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肇府办〔2008〕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大打击非法采砂力度,确保防洪安全和河道安全,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
李 天(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张水祥(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莫优年(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梁大盛(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
陈卓立(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小良(市财政局副局长)
顾立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志光(市水利局副局长)
陈进荣(市物价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