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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肇府办〔2008〕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大打击非法采砂力度,确保防洪安全和河道安全,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
  李 天(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张水祥(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莫优年(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梁大盛(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
  陈卓立(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小良(市财政局副局长)

  顾立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志光(市水利局副局长)

  陈进荣(市物价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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