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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跟踪落实已确定在我市建设的省新十项工程项目的责任分工方案》和《积极争取待确定建设地点的省新十项工程项目落户我市的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十八、产业转移工程。(责任单位:市经贸局、市劳动保障局);

  十九、城镇供水工程,新增供水能力1000万吨/日。(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建设局);

  二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00万吨/日。(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建设局);

  二十一、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解决全省农村1645.5万人口安全饮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二十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垃圾无害化处理规模达到约7万吨/日。(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建设局);

  二十三、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工程。(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二十四、全省农村安居工程,改造危房和泥砖房200万户。(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建设局);

  二十五、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建筑面积30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十六、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建筑面积14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十七、中等职业教育工程,建筑面积91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

  二十八、广东敬老福星工程,共建904所养老院。(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二十九、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县、镇、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三十、农村体育健身工程,12190个行政村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三十一、消防应急反应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省、市、县救援指挥、特勤等消防应急反应系统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公安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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