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发展局:组织做好文化古村落的资源调查,提出开发利用的可行性方案,制定全市文化古村落旅游开发利用工作规划并组织项目招商,抓好文化古村落旅游景区建设。协助宣传部门编写文化古村落的历史人物、历史建筑和历史故事的旅游解说词,打造肇庆文化古村落旅游品牌。
市文联:配合文化部门做好文化古村落的抢救工作。配合宣传、文化部门完成文化古村落的历史人物、历史建筑和历史故事丛书的编撰工作。
六、文化古村落保护利用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保护文化古村落对保护有悠久历史、有地方特色民族文化,对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有着重要意义。加强对文化古村落的开发利用,是维护民族文化多样性,促进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的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必然要求。要充分利用文化古村落这种独特的资源发展旅游业和相关文化产业,促进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文化古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将文化古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的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文化古村落保护利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及时研究解决文化古村落保护利用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职责分明、运转协调的文化古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主观能动作用,共同推进文化古村落保护利用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宣传文化部门及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现有的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等多种途径加强对文化古村落保护利用的宣传推介,深入广泛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营造一个“爱护文化遗产可敬,破坏文化遗产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古村落保护利用的意识。
(四)加强制度建设,依法保护利用。要抓紧制定完善保护利用文化古村落的制度体系,通过制定并实施地方性文化古村落保护利用措施,为文化古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五)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工作顺利。文化古村落保护利用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公益事业,各级政府要建立以政府保护为主的文化古村落保护利用机制,将文化古村落保护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专项用于对文化古村落的规划设计、村容村貌整治和文物单体维修,确保文化古村落保护利用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