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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文化古村落保护利用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文化古村落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委宣传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文化古村落的宣传推介力度。组织有关部门完成《肇庆历史文化古村落》电视宣传片、光碟、画册、文化遗产集成丛书的摄录、印制和编撰工作。组织人员深入挖掘文化古村落的历史文化内涵,将文化古村落的历史人物、历史建筑和历史故事编成节目串词和旅游解说词。

  市发改局:根据文化古村落保护、建设、旅游开发规划及相关申报项目,负责编制文化古村落各种项目的投资计划,并积极申报。

  市财政局:组织落实本级文化古村落保护经费,做好资金的管理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文化古村落村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监管文化古村落村庄控制地带内的土地使用,禁止在文化古村落控制地带内审批建设用地。

  市建设局:制定文化古村落内建筑变动申报制度,禁止在文化古村落内修建与文化古村落保护利用不相匹配的建筑物。指导文化古村落村容村貌的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市交通局:组织完成对文化古村落道路的规划和建设,特别是要重点扶持有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村镇。

  市文广新局:结合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完成对全市文化古村落的拉网式勘查、调研,通过勘查、调研,建立全市文化古村落的档案资料和电子数据库。配合宣传、文联部门,完成《肇庆文化古村落》电视宣传片、光碟、画册、文化遗产集成丛书的摄录、印制和编撰工作。协助旅游部门提出旅游开发项目的可行性方案。会同城乡规划部门对我市文化古村落进行分析研究,提出申报省级、国家级文化古村落具体名单,做好申报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完成古村落的保护建设规划,确定一批市级文化古村落名单报市政府。会同法制部门,草拟有关文化古村落保护和利用的规范性文件。定期组织专家、学者召开研讨会,提出文化古村落整体保护设想。制定重要的单体文物古迹保护维修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完成文化古村落的抢救性维修和按规划完成所有文化古村落的保护建设。

  市法制局: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对市文化古村落保护利用的制度建设。

  市城乡规划局:做好文化古村落现状的调查,配合旅游、文化部门搞好文化古村落开发项目的保护利用长远规划。会同文化部门做好文化古村落的保护规划工作,编制文化古村落保护利用整体规划。会同文化部门提出申报省级、国家级文化古村落具体名单和做好上报材料的准备工作。会同文化部门确定一批市级文化古村落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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