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股份转让涉及上市公司收购或者拟通过公开股份转让信息方式转让股份的,股份持有人应当在办理股份查询的同时申请将拟转让(收购)的股份予以临时保管,股份临时保管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转让双方到本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股份持有人应先申请将临时保管予以解除。
3、股份临时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司法机关对股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自动解除。
4、办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协议转让时,本公司受理业务的当天,若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了相关证券的协助司法执行业务(日终处理顺序在先),将可能导致本公司已受理的上述转让业务无法办理成功。
5、转让双方证券账户均应为合格账户;属不合格账户的,应在所属证券公司处先行办理账户规范手续。
6、业务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交易休市除外)9:00—11:30,13:00—15:00。
注:因业务材料审核较为复杂,取号时间在14:30以后的业务,本公司可能无法在当日15点闭市前处理完毕,敬请谅解和支持。
7、本业务指南涉及的《证券查询申请表》、《过户登记申请表》、《证券保管申请表》、《证券保管解除申请表》格式,可参见本公司网站公布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投资人登记部业务申请表格”。下载路径:www.chinaclear.cn→服务与支持→业务表格→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投资人登记部业务申请表格。
8、本业务指南于2008年9月19日修订,仅供办理相关业务时参考。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营业大厅业务指南
证券账户合并
一、受理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多个同名证券账户的账户合并业务,拟合并的证券账户应处于未指定交易状态。
二、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合并证券账户申请表》及新账户卡和复印件;
4、如营业执照注册法人代表变更,须出具申请单位的法人代表证明。
三、业务流程
1、投资者于营业大厅取号终端按取“账户业务”号码。
2、账户业务经办人员对其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情况告知处理结果。
3、投资者按照收费标准交费后于费用审核柜台换取发票。
四、收费标准
账户合并按每个账户10元收取手续费。
五、注意事项
1、申请办理账户合并,新旧证券账户的机构法人主体必须一致。
2、如持有未股改公司非流通股机构投资者的证券账户遗失拟补办新号,则还需提交《挂失补办证券账户卡申请表》,并在挂失成功后至开户代理机构处开立新账户,再办理账户合并。
3、证券账户合并涉及的《合并证券账户申请表》、《挂失补办证券账户卡申请表》可参见本公司网站公布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投资人登记部业务申请表格”。下载路径:www.chinaclear.cn→服务与支持→业务表格→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投资人登记部业务申请表格。
4、业务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交易休市除外)9:00—11:30,13:00—15:00。
5、本业务指南于2008年9月1日修订,仅供办理相关业务时参考。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营业大厅业务指南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
一、受理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处于未指定交易状态因名称、证件编号等身份资料发生变化或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存在差错,投资者办理证券账户注册资料的变更业务。
二、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一)个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证券账户资料变更申请材料(只需其中之一即可):①公安机关出具的关于投资者名字、身份证号变更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②原开户代理机构出具的《关于账户信息录入错误的确认书》;③仅买卖流通证券的账户,证券账户指定交易所在证券公司出具的《关于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填写错误的确认书》;曾持有非流通股份的账户,上市公司出具的《股份认购证明》(或原始认购凭证)。
(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