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政办发〔2008〕1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中央、省属驻州各单位:
《西双版纳州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西双版纳州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精神,根据《西双版纳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西政办发〔2007〕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旅游行业分级管理与职能划分方案》(西政发〔2007〕27号)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按照规范和整治并举,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形成全州统一、县(市)负责、部门配合、行业为主体、企业为基础的工作格局,集中时间和力量,重点抓好旅游市场的规范经营,严厉打击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我州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旅游市场整治,有效遏制旅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优化旅游市场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者的满意程度,树立我州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集中力量抓好两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1.抓规范。抓紧做好《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游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努力完善旅游市场整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旅游行业的经营行为;
2.抓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行为,坚决取缔影响旅游业健康发展的活动项目和内容。
(二)努力完成三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1.加大整治力度。针对旅游市场上负面影响大、游客投诉多、群众关注的违法违规现象和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和重点打击。一是严厉打击黑社、黑车、黑导、黑店经营旅游业务行为;二是坚决打击贩卖假沙金银,假药材和假借烧香拜佛等欺诈游客的不法行为。对非法经营人员从重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三是坚决取缔等级景区(点)、非等级景区(点)、沿线摊点及停靠点内以宣传低级落后、有损民族形象、伤害民族感情、有悖精神文明建设的不健康活动项目;四是加大对出租车旅游包车违规停靠的检查力度,查处出租车超范围参营旅游业务和引诱、胁迫或欺诈游客消费的行为;五是严厉打击宾馆(饭店)及娱乐场所的色情诈骗、赌博等丑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