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2010年廉租住房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政办发〔2008〕7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
《西双版纳州2008年-2010年廉租住房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ОО八年五月三十日
西双版纳州2008年-2010年廉租住房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以下简称《意见》)及2008年5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2010年廉租住房工作方案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二)总体要求
以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对象,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职工住房解危解困工程,加大旧住宅区、旧居民区的综合整治力度,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使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拆迁户、农民工等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得到逐步改善。
(三)基本原则
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要坚持在国家和省的统一政策目标指导下,从实际出发,实行低水平、广覆盖,满足基本住房需要;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省地、节能、环保;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解决;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坚持自治州负总责,各县市对本辖区内负全责,抓落实。
二、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现状和需求
(一)我州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认真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责,从理清思路、构建体系入手,不断创新机制,着力完善政策,逐步形成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地改善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市先后草拟、制定、出台了《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住房保障资金归集使用和管理办法》、《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低价房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为依据,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规定,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完成并向社会公布了州级及各县市《2006-2010年住房建设规划》、《2008-2009年廉租住房保障计划》、《2008-2012年廉租住房建设规划》,为住房保障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政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