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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政办发〔2008〕80号)


各县、市政府,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

  州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ОО八年六月六日

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州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纠风办、州委、州政府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提出2008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08年全州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督促、检查、指导、汇总、分析、报告”纠风工作的十二字方针,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久治不愈的难点问题、矛盾突出的棘手问题,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切实把纠风工作与全州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以及贯彻落实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西双版纳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价格监管和惠民政策的落实

  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也要进行必要的监管。加强物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合谋涨价、停供限供、囤积居奇、散布虚假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和省、州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等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州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克扣、挪用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等行为,严防财政资金“跑、冒、滴、漏”。

  (二)继续下大力解决涉农、教育、卫生、公路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继续治理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各县(市)政府要继续加强对落实中央惠农政策情况的监测和监督检查,开展涉农乱收费问题的综合治理,重点完成对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的清理,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防止农民负担反弹。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问题。对落实中央惠农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地中损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办法》,维护进城就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按照《云南省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要求,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损害农民合法权益、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并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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