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在建材、铁合金等重点耗能行业,通过系统优化设计、技术改造和改善管理,实现能源系统效率达到或接近国内、省内同行业最高水平,降低企业综合能耗,提高市场竞争力。
5.绿色照明工程。重点组织实施一批政府机关、学校、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体育场馆、工矿企业等的高效节电照明系统改造。
6.政府机构节能工程。重点是政府机构建筑物及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
7.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各级财政要拿出一定的专项资金,强化各级主要耗能行业节能监测、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
五、节能指标任务分解
(一)工业节能: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5%。
(二)建筑节能:“十一五”期末,公用设施节能灯具应用率达80%;全州城镇居民太阳能普及率达到60%以上;农村居民太阳能普及率达到30%以上;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严格执行国家的设计标准。
(三)交通节能:“十一五”期末,营业性公路运输载客、货运、柴油综合单耗下降到百吨公里8公升,综合能源下降12%,内河运输下降到60公升/千吨公里。
(四)商业节能:“十一五”期末,商厦、餐饮、写字楼高效节能灯具应用率达到50%。
(五)旅游节能:星级宾馆、A级景点节能灯具应用率达80%以上,星级宾馆综合能耗下降12%。
(六)农村节能:“十一五”末,新建户用沼气池1万口,新增节柴改灶5千口,新增太阳能热水器7万平方米。农业机械单机能耗降低4%。到“十一五”期末,符合节能标准的大中型农具更新比重达到18%。
(七)政府机构节能:“十一五”期末,各级政府机构节能以2005年为基数,实现节电20%,节水20%,力争使政府机关的人均耗能水平降低15%以上。
六、保障措施
(一)坚持和实施节能优先的方针
各级政府要把节能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增强生产建设和消费领域的能源宏观调控能力,将节能优先的方针贯彻落实到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以及财政、税收、金融和价格等政策中。各企业要建立节能领导和协调机构,明确主体责任,把节能作为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攻方向。建设项目的核准、备案申请报告应强化节能篇的论证和评估。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中也要体现节能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