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玉佛苑门票价格的批复
(鞍价发【2008】109号 2008年8月26日)
鞍山玉佛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你苑《关于继续执行玉佛苑门票价格的请示》收悉。为促进我市旅游事业的发展,同意你苑门票价格仍按鞍价发[2007]137号文件执行。即:
一、玉佛苑门票价格实行季节差价。旺季(4月1日至10月31日)为每人次70元,淡季(11月1日至第二年3月31日)为每人次50元。
二、收费单位要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将收费标准、计量单位、批准文件、优惠政策、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收费公示,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