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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10所中小学划归蓬江区江海区管理后经费指标划转方案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10所中小学划归蓬江区江海
区管理后经费指标划转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08]122号)


蓬江区、江海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直10所中小学划归蓬江区、江海区管理后经费指标划转方案》业经市政府十三届34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市直10所中小学划归蓬江区、江海区
管理后经费指标划转方案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市辖10所中小学校划归蓬江区江海区政府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2008]31号)精神,现制定市直10所中小学划归蓬江区、江海区管理的经费指标划转方案如下:

  一、经费指标划转原则

  (一)经费指标按2008年财政预算安排计算划转指标(紫茶、范罗冈两所小学除外,下同)。根据本原则,市直10所中小学校划归蓬江区、江海区政府管理后经费指标划转以2008年财政预算数核定,同时,政策性支出承担责任时间以2008年8月底为界,即划归学校自2008年9月1日起发生的政策性支出(包括上级政策及地方出台政策)均由两区自行承担。

  (二)紫茶、范罗冈两所小学按市政府批准实施的公有民助办学体制改革方案划归蓬江区管理,其经费应由两所学校自筹解决,但结合实际情况,在三年内给予蓬江区固定专项补助。

  二、划归的学校名单

  (一)划归蓬江区政府管理的学校(共9所):紫茶小学、范罗冈小学、培英初级中学、华侨中学、第八中学、第九中学、港口中学、实验中学、怡福中学。

  (二)划归江海区政府管理的学校(共1所):第十一中学。

  三、划转的教师编制

  市直10所中小学校划归蓬江区、江海区政府管理后,划转的教职编制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和市教育局核定的2008年8月底的在编教师为准。经核定,10所中小学编制人数894人(其中:蓬江区785人,江海区109人),实有在职人数881人(其中:蓬江区774人,江海区107人),离退休人数412人(其中:蓬江区389人,江海区23人)。

  四、核定经费划转指标

  按照经费划转原则,核定市直10所中小学校划转两区经费指标为7,994.02万元,其中:蓬江区6,927.47万元,江海区1,066.55万元。其中:

  (一)核定经常性经费指标6,674.47万元。

  1.核定蓬江区经常性经费指标5,784.87万元,其中:

  (1)在职人员经费(含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3,543.38万元。

  (2)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含福利费)213.42万元。

  (3)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366.92万元。

  (4)在职人员住房补贴56.9万元。

  (5)离退休人员经费(含福利费) 1,271.48万元。

  (6)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经费332.77万元。

  2.核定江海区经常性经费指标889.60万元,其中:

  (1)在职人员经费(含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628.4万元。

  (2)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含福利费)47.63万元。

  (3)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64.74万元。

  (4)在职人员购房补贴11.27万元。

  (5)离退休人员经费(含福利费) 88.09万元。

  (6)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经费49.47万元。

  (二)核定专项经费指标125万元。

  1.核定教育重点专项经费85万元,其中:蓬江区55万元,江海区30万元。

  2.核定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40万元,其中:蓬江区35万元,江海区5万元。

  (三)核定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市级定额专项补助1,194.55万元,其中:蓬江区1,052.6万元,江海区141.95万元。

  五、核定固定专项补助

  (一)给予两区兑现市本级津贴补贴改革(2009年调整额,含退休人员60%提高到70%部分)的在职及离退休教师绩效工资固定专项补助1,053.48万元。其中:蓬江区914.04万元,江海区139.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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