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关位置及面积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首期封关面积4.3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码头岸线(含泊位),南至规划六横通道,西北以规划二路、梅山大道、规划六路(路名暂定)围合为界,呈规则长条状。
(二)规划编制
在高起点深化发展规划研究的基础上,完成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的总体发展规划。完善梅山港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水利、道路、给排水、电力、通讯、综合防灾等各专项规划,建立健全规划体系,为建设一流保税港区提供规划保障。
(三)设施建设
抓紧实施主要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建设,加快七姓涂围涂、首期集装箱码头、梅山大桥、行政商务中心、梅山大道等首批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梅东大桥、二期集装箱码头等第二批重点工程前期工作,统筹推进路网工程、保税仓库、配套设施、监管设施、电子口岸等建设,确保按封关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四)口岸开放
扎实推进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水陆域及口岸开放申报工作,制定水域开放航道、锚地、航线、范围等方案,切实完成申报方案论证、水陆域开放、口岸开放等三个阶段的目标任务。
(五)招商引资
在研究确定主要产业功能布局的基础上,制订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功能性项目准入标准、土地出让办法及相关政策,面向国际一流的物流、航运、码头运营等项目,全面开展科学招商,确保在首期封关的同时,一批重点功能性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
四、相关保障
(一)土地保障。争取对保税港区首期封关范围内涉及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围涂)予以调整。
(二)口岸开放保障。成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口岸开放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保税港区水陆域和口岸开放工作,争取军方和国家相关部委支持,确保在首期封关运作之前,实现保税港区水陆域和口岸开放。
(三)立法保障。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理规定》列入立法计划,适时获得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作为市政府规章贯彻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保障。加快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封关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实施“创业创新”和“港航强省”战略,推进宁波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开发建设,深化省、市对外开放的迫切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封关建设,明确工作目标,切实加强领导,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封关建设落实相关工作保障。要尽快解决相关建设用地土地置换、性质调整问题,同时,加强封关建设的组织、机构、人才、资金、机制等方面的保障。
(二)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封关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安排规划编制、项目建设、口岸开放、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统筹协调,加强衔接,整体推进。切实把握封关建设各项工作、各个环节的节奏和时序,突出重点,提高效率,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