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单位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重点是:
(一)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好重点人员管控,确保内部稳定。一是对内部的不稳定因素开展滚动摸排,及时收集、上报和化解矛盾,做到积极摸排,预先发现,提前掌握,积极化解,及时报告,最大限度地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保证单位内部的安全和稳定,以小稳积大稳,以小安促大安;二是做好重点人员的管控,了解掌握“法轮功”习练人员、上访老户、帮派残余分子、扬言或可能铤而走险实施暴力犯罪、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完善单位、家庭、专人三级帮教管控措施,防止重点人员发生进京上昆上访,或者采取过激手段要求解决矛盾;三是重点单位要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做好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人员和物资准备工作。
(二)强化单位干部、职工和家属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各单位要重视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工作,近期要组织召开一次单位干部、职工会议,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单位内部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减少和杜绝单位内部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单位内部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建立报备制度。各单位要按照公安部《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云南省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本单位的出租房屋和居住在本单位的流动暂住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督促和落实出租房主的治安管理责任:一是与公安机关签订《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二是按照要求如实登记并向公安机关报告承租人的身份情况、暂住理由、时间、地址等内容;三是加强对承租人遵纪守法的教育和管理;四是密切掌握承租人的现时表现;五是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居留的外国人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
(四)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隐患漏洞,确保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绝对安全。在奥运举办前,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要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管理条例》的要求,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并将领导带班、门卫值班、巡查守护,消防安全,流动人口管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剧毒、放射性物品保管、使用、管理,涉危人员审查等情况,以及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整改情况,于8月4日前报送所在地县、市综治部门和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