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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


  (四)做好项目规划。要科学规划,选准项目,以乡为单位,抓紧制定村级公益事业项目规划。要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建设项目,防止出现只要数量不求质量等行为。

  (五)完善筹资筹劳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财政奖补工作的基础。在筹资筹劳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厅云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146号)的规定,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事前预算、上限控制、公开使用的原则,规范议事程序,明确议事范围,细化管理措施,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要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有关规定,所议之事要符合大多数农民的需要,议事过程要坚持民主程序,实施过程和结果要接受群众监督。不得超出规定范围向农民筹资筹劳,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下达筹资筹劳任务,不得强行以资代劳,防止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加重农民负担的口子,防止农民负担引起反弹,防止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六)深入开展宣传,调动农民参与一事一议的积极性。要根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基本要求,自上而下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要利用召开村委会干部会议、村民大会,办黑板报、开辟专栏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有关政策宣传进村、入户到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县(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宣传媒体加强联系,通过制作专题片等形式,收集整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文字、影像资料,以此宣传带动其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通过广泛宣传,增强农民群众参与民主议事的主动性,增强执行民主决议的自觉性,推动和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工作考核。州人民政府将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年度考核。考核验收的标准是:领导重视,组织周密,制度健全,措施有力;奖补项目的申报、确认符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奖补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公开公正公平;财政奖补效果明显,群众满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符合规划要求,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中央和省、州预拨到县(市)的年度奖补资金安排到项目。经考核验收和报账决算,未达到上述标准和要求的,相应扣减次年对县(市)的奖补资金。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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