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舟山大陆连岛工程宁波连接线交通机电工程及沿线安全设施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交复〔2009〕5号)
浙江舟山大陆连岛工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舟山大陆连岛工程宁波连接线项目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的请示》(舟连岛〔2008〕109号)收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舟山大陆连岛工程宁波连接线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06〕73号)确定的标准、规模和投资,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完成了本项目交通机电工程及沿线安全设施施工图设计,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对该设计文件进行了初审,2008年9月27日浙江舟山大陆连岛工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审查。之后,设计单位根据会议审查专家组意见,对施工图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基本符合
交通部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要求,资料较为齐全,图纸版面清晰,设计深度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
二、施工图的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等基本符合省发改委初步设计批复精神。
三、同意该施工图交付使用。各参建单位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作重大修改或变动。
四、根据《关于报送浙江省公路水运项目勘察设计文件电子版的通知》(浙交办〔2005〕122号)要求,请建设单位向我厅提供修改完善后的施工图电子版文件(光盘)2套,用于归档。
附件:舟山大陆连岛工程宁波连接线交通机电工程及沿线安全设施施工图设计专家审查意见
二○○九年一月十日
附件:
舟山大陆连岛工程宁波连接线
交通机电工程及沿线安全设施
施工图设计专家审查意见
2008年9月27日,浙江舟山大陆连岛工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在杭州组织召开了《舟山大陆连岛工程西堠门大桥、金塘大桥、宁波连接线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施工图设计》(以下简称《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公路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交通局、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等单位的领导、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听取了设计单位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对《施工图设计》和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的初审报告的汇报,认真审阅了设计文件,形成审查意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