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领导为组长的市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全市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工作。市经发局、信息产业局组成联合工作班子,负责全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具体组织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质监局、财政局等部门按全市统一部署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各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内的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作。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和各行业企业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的新格局。市经发局、信息产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
完善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投融资政策,强化投融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其他投入为补充的长效投融资机制。市经发局、信息产业局负责“市制造业信息化专项资金”的使用,市制造业信息化专项资金从信息化资金列支,以便全市信息化资金使用的统筹安排,分层次建立示范企业,以点带面,以点促面。市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都要支持有关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项目。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对具有行业应用背景的专业信息技术人才、具有信息技术知识基础的管理人才以及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面向市场需求,积极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培养相关人才。支持有关信息技术企业与学校合作办学,推进与行业应用结合的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各类行业信息化应用复合型人才。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和国际知名培训认证机构的合作,建立健全信息技术培训认证体系。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中小企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工培训,重点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和信息化知识水平。鼓励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企业开展针对产业应用的信息技术培训。
(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进一步加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信息知识普及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的信息化素质,形成全社会普遍认同和积极参与信息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加快信息技术应用和工业业务流程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建立完善工业技术和信息技术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机制。鼓励企业组建本行业、本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