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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解决个别投资者无法开立证券账户问题的通知

  传 真:021-68872628
  电子邮件: jfwu@chinaclear.com.cn
  xzhang@chinaclear.com.cn

  附件一、投资者的声明和承诺
  附件二、重新开户申请表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投资者的声明和承诺

投资者姓名

 

身份证号

 

已存在证券账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声明及承诺: 本人声明从未曾开立和使用上述证券账户,账户中持有的股份也非本人所有。为维护本人合法权益,请核查账户有关情况,并申请按照《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处理以上证券账户。 投资者: 日期:

已核实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无误,以上声明及承诺系投资者本人填写。 开户代理机构开户业务专用章



  说明: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字迹要清楚、整洁。
  此处粘贴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
  重新开户申请表

  开户代理机构: 清算编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资者名称

证件代码

证券账户

指定交易席位和券商

投资者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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