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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122.《转发省国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征管确保收入任务完成的通知》》(珠国税函[2002]76号)。

  123.《税收业务会议纪要》(税收业务会议纪要(2002)9号)。

  124.《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珠国税发[2001]147号)。

  125.《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有关政策问题的函》》  (珠国税发[1994]77号)。

  126.《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伤投资企业从事“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及生产销售国际中标产品税收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发[1994]83号)。

  127.《关于办理1996年出口退税有关事项的通知》(珠国税发[1996]104号)。

  128.《关于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征、退税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珠国税发[1996]138号)。

  129.《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专用税票有关事项的通知》(珠国税发[1996]149号)。

  130.《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盐业专营公司出口盐准予开具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批复》》(珠国税发[1997]205号)。

  131.《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函[1997]05号)。

  132.《关于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向海关申办出口退税报关单的凭证的函》(珠国税函[1997]28号)。

  133.《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纺织品出口退税的通知》(珠国税发[1998]52号)。

  134.《关于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若干措施的通知》(珠国税发[1998]234号)。

  135.《转发省国税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高部分机电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珠国税发[1998]334号)。

  136.《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进出口税收检查工作的通知》(珠国税发[1998]379号)。

  137.《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函调问题的补充通知》》(珠国税发[1998]333号)。

  138.《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免抵退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发[1998]435号)。

  139.《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国税发[1999]073号)。

  140.《珠海市国税局关于1999年出口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国税发[1999]098号)。

  141.《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发[1999]166号)。

  142.《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货物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珠国税发[1999]324号)。

  143.《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煤炭有关退(免)税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发[1999]454号)。

  144.《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货物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珠国税发[1999]440号)。

  145.《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以产顶进”产品税收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珠国税发[1999]489号)。

  146.《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发[1999]539号)。

  14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1999年出口货物退(免)税检查的通知》(珠国税发[1999]573号)。

  148.《转发省国税局关于严格加强广东省潮汕地区购进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珠国税发[2000]056号)。

  149.《转发省国税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珠国税发[2000]057号)。

  150.《转发省国税局关于明确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批复》(珠国税发[2000]092号)。

  151.《转发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产棉花以出顶进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珠国税发[2000]094号)。

  152.《转发省国税局关于广东省潮阳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等企业从潮汕地区购进货物出口暂不予退税的通知》(珠国税发[2000]133号)。

  153.《转发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潮汕地区供应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珠国税发[2000]138号)。

  154.《转发省国税局关于继续做好钢材以产顶进工作的通知》(珠国税发[2000]278号)。

  155.《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专项检查的通知》(珠国税发[2000]328号)。

  15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甜菜粕准予退税的批复》(珠国税发[2000]433号)。

  157.《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性公司出口税收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发[2001]55号)。

  158.《关于加强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和供货企业出口货物的管理意见》(珠国税发[2001]65号)。

  159.《转发省国税局关于做好2000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珠国税发[2001]69号)。

  160.《转发关于软件出口有关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发[2001]134号)。

  161.《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等产品列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的通知》(珠国税发[2001]192号)。

  162.《转发省国税局关于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在招标项目中中标退税核准的批复的通知》(珠国税发[2001]220号)。

  163.《转发省国税局关于提高部分棉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珠国税发[2001]230号)。

  164.《转发省国税局关于禽产品出口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珠国税发[2001]231号)。

  165.《转发省国税局关于下发2001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的通知》(珠国税发[2001]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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