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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36. 《转发省国税局关于税务机关运用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百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发[1997]087号)。

  37.《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查清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通知》》(珠国税发[1997]097号)。

  38.《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传销企业的传销员有关税务管理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发[1997]174号)。

  39.《转发省国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作废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珠国税发[1997]183号)。

  40.《转发省国税局关于税务所为小规模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期限延期的通知》(珠国税发[1999]038号)。

  41.《转发省国税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交叉稽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国税发[1998]146号)。

  42.《关于印发广东省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交叉稽核管理工作规程和业务需求的通知》(珠国税发[1998]146号)。

  43.《转发省国税局关于加强商业环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的补充通知》(珠国税发[1998]162号)。

  44.《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金税工程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的通知》(珠国税发[1998]444号)。

  45.《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运价格调整后运输费用抵扣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发[1999]312号)。

  46.《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棉花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发[1999]442号)。

  47.《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伪税控系统IC卡管理的通知》(珠国税发[1999]494号)。

  48.《关于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批复》(珠国税发[1999]452号)。

  49.《关于加强防伪税控系统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珠国税发[1999]498号)。

  5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及安装护.隔离栏征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珠国税发[1999]543号)。

  51.《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发[1999]576号)。

  52.《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珠国税发[1999]582号)。

  53.《转发省国税局关于继续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发[1999]603号)。

  54.《转发省国税局关于电力企业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函[2000]006号)。

  55.《转发省国税局关于税务所(分局)为小规模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期限延期的通知》(珠国税发[2000]043号)。

  56.《转发省国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知》》(珠国税发[2000]055号)。

  57.《转发省国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发[2000]066号)。

  58.《转发省国税局关于企业取得防伪税控机开具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问题的批复》(珠国税函[2000]072号)。

  59.《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营业税申报管理问题试行办法〉的通知》(珠国税发[2000]142号)。

  6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发[2000]208号)。

  61.《关于切实加强对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专用发票抵扣联进行认证的通知》(珠国税发[2000]247号)。

  62.《转发省国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的通知》(珠国税发[2000]251号)。

  63.《转发省国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珠国税发[2000]252号)。

  64.《转发省国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缓执行关于修改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发[2000]275号)。

  65.《转发省国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库存商品棉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发[2000]276号)。

  66.《转发省国税局关于加快全省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工作进度的通知》(珠国税发[2001]3号)。

  67.《关于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的补充通知》(珠国税发[2001]32号)。

  68.《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发[2001]78号)。

  69.《转发关于做好代征车辆购置税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发[2001]041号)。

  70.《关于重申税务管理几个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发[2001]109号)。

  71.《转发省国税局关于印发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珠国税发[2001]310号)。

  72.《转发省国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发[2001]332号)。

  73.《转发省国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限额管理的通知》(珠国税发[2001]399号)。

  74.《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的补充通》(珠国税发[2001]448号)。

  75.《税收业务会议纪要》(珠国税发[2002]1号)。

  76.《转发省国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珠国税发[2002]72号)。

  77.《转发省国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珠国税发[2002]137号)。

  78.《转发省国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通知》(珠国税发[2002]264号)。

  79.《关于加强对外来鲜猪肉税收管理的通知》(珠国税发[2003]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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