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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纳溪沟码头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2.临时堆土防护措施

  后期绿化用地剥离的表土宜堆放在场地西北侧(现有居住区),占地0.08 h㎡,堆高3~5m,周边用装土草袋拦护,草袋外周设临时排水沟,长340m,土堆顶部用防雨布覆盖。

  对不能及时回填而临时堆放的土料,由于堆放时间的不定形,应将待用回填土集中堆放在回填地附近,土堆顶部用防雨布覆盖,并用砖石压护。

  3.场地汇水处理措施

  待场地临江侧第一台阶场地基本填筑完成时,应立即修建主体设计中的河堤侧排水沟,在沟口两端设浆砌石临时沉沙池,经沉淀达标后排入长江;施工过程中应对沉沙池定期清掏。

  (二)拆迁安置区

  本工程建设共搬迁26户106人,拆迁面积0.55h㎡。拆迁安置工作由南岸区政府负责。本方案建议:禁止在25度以上坡地建房;地基开挖后应及时修建房屋;房建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建房后应在房周种树绿化。

  六、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核估算新增总投资为23.80万元,其中:临时工程2.02万元,独立费用13.55万元 ,基本预备费0.93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7.30万元。

  七、请你公司下一步继续做好水保方案的初步设计工作,并按规定全额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水保方案按期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向我局申请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并按要求提交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报告和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

  附件:纳溪沟码头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纳溪沟码头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工程建设内包括3000t级件杂货泊位2个、设计年通过能力112.32万t;3000t级散货泊位2个、设计年通过能力123.55万t,以及堆场和办公楼等辅助生产设施;码头占用水域岸线约610m,货源以钢材、瓷砖、河沙碎石等为主,没有煤炭、危险化学品等货物。

建设地点

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

工程等级

 

所在流域

长江流域

工程总投资

15504.93万元

工程总工期

2007.3-2009.3

责任范围面积

10.82hm2

损坏水保设施面积

5.84hm2

项目建设区

10.50hm2

扰 动 地 表 面 积

10.82hm2

直接影响区

0.32hm2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

2209t

减少水土流失总量

2200.7t

扰动土地治理率

96%

控制率

99%

地貌类型

河漫坡积和洪积斜坡地带,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

省级水土流失分区公告

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

水土保持措施防治面积

1.99hm2

治理度

95%

主要

防治

措施

及工

程量

共需完成:挡土墙1214m,河堤挡墙610m,块石护坡1830m3、排水沟2307m;涵洞310m;场地绿化0.94hm2

方案新增措施:临时排水沟340m,沉砂池2个,防雨布1400m2、草袋1500个。

水土流失背景值

(t/km2.a)

1906

方案目标值

(t/km2.a)

500

项目区允许值

(t/km2.a)

500

控制比

1.0

拦渣率

99%

弃渣场取料场工程

可绿化面积

0.99hm2

植物措施面积

0.94hm2

植物恢复系数

93%

林草植被覆盖率

9%

总投资

2036.06万元

方案

新增

投资

防治费

2.02万元

主体工程已列投资

2012.26万元

补偿费

7.30万元

本水保方案新增投资

23.80万元

监测费

5.00万元

总投资/减少水土流失量

9254.55元/吨

监理费

0.50万元

其 他

8.98万元

方案实施期

2007年3月-2009年3月

方案编制单位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建设单位

重庆公路运输总公司

地址

渝中区长江二路177-8号

地址

渝中区长滨路168号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李春 / 68725818

法人及电话

汤传明

联系人及电话

李春 / 68725818

联系人及电话

邝山中 / 13101251866

传真/邮编

68725084 / 400016

传真/邮编

63645798 / 400012

电子信箱

CCCDHB@163.com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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