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督查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
(固政办发〔2008〕1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事企业单位:
在全市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是我市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城乡面貌,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喜迎自治区五十大庆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自治区成立50周年以来我市城乡建设成就的一次全面展示,也是市委、政府今年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自2007年9月整治活动开展以来,特别是今年2月份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召开以来,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措施得力,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个别县(区)、部门(单位)还存在力度不大、进度不快、效果不明显等问题。目前,大庆来临在即,环境整治的各项工作都到了攻坚收尾的关键阶段,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督查“整治城乡环境、迎接五十大庆”专项行动的通知》(宁政督函[2008]30号文件)要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再鼓干劲,再掀高潮,全面完成整治活动各项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大局、鼓干劲、奋战三十天,全面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
目前,距全面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不足40天时间,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剩余工作时限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奋战30天,打好攻坚战,再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新高潮,务必在8月20日前基本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任务,8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彻底解决城乡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
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区、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和验收标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解决热点,攻克难点,在解决城乡环境突出问题上要点面结合,取得新突破。重点抓好高速公路两侧、主要交通出入口、铁路、公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主要场所的整治工作,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和“脏、乱、差”现象。同时,要加快五十大庆环境整治各项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完成街区改造、“穿衣戴帽”、城市美化亮化等各项工程。要把城市户外广告、清洗粉刷门头牌匾的整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突出特点,体现多样化、艺术化、个性化,赋予民族特色,为迎接五十大庆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