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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青质监食字〔2008〕225号)


各区、市(分)局,市局稽查局,市质检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九部委《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剂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卫监督法【2008】60号)精神,根据省、市政府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紧急通知》(青政办发明电〔2008〕30号)和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意见》(鲁质监食字〔2008〕549号)的统一部署,现就全市质监系统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国食品品种日益丰富和食品消费量快速增长,食品添加剂行业也得到了持续快速发展。但总体上看,食品添加剂行业仍然存在着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布局分散的特点,许多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存在管理薄弱,科研力量差,技术装备落后,标准不全面,管理制度不完善等缺陷,有些食品添加剂企业甚至违法使用工业化学品和其他非食用物质,今年9月份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就是一次惨重的教训。各区、市(分)局和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和领会上级文件精神,以对党、国家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实现在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领域确保食品安全的目标。
  为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以王殿章局长为组长的“青岛市质监局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具体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市(分)局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国家、省、市政府的工作方案和省、市局的工作部署,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制定方案、完善机构、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切实把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全面动员,强化培训
  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一方面,各区、市(分)局要组织辖区内所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全面的动员部署,认真传达上级文件要求,让企业明确本次整治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强化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另一方面,要对企业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和有关食品添加剂的标准要求、标识标注规定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引导企业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认真组织生产、经营。
  要依法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及公告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以及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要求企业彻底检查,依法纠正,形成可以追溯的记录。要责令生产加工企业,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第一阶段结束时,报告自查自纠主要过程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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