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鲁农发电〔2009〕1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2009年春节将至,根据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为保障春节假日期间农业生产安全、有序、稳定发展,确保广大农民和农业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喜庆的节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关心困难群众生活放在首位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着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把走访慰问与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要扎实做好对老红军、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离退休人员的优抚慰问工作。厅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厅里研究确定的对部分事企业单位进行补助的统一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切实解决好困难单位离退休和特困职工的医疗费、基本工资的发放工作。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资打假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厅属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认真履行法律赋予农业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整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强对肉禽类及奶制品的检验检疫,严格把好农产品产地准出关和市场准入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专家深入开展“农业科技下乡”活动,大力推广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指导农民和生产企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规范生产技术规程,确保无害化生产。组织开展春季农资市场大检查,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排查,严格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强化要案查处力度,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三、扎实做好农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农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要抓住节日期间易出现的火灾、中毒、爆炸等灾情特点,针对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有生产任务的单位和长期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的厂房、仓库,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建有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站的村庄,逐户进行安全用气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的沼气(用户、工程)和秸秆燃气站要立即停用,尽快组织专业人员及时抢修,确保人民群众节日和冬季的用气安全。厅机关内部和厅属各有关单位要重点抓好车辆运行安全管理,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运行思想教育,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加强值班巡逻,注意防火防盗。节日期间,烟花爆竹要在限定的时间和区域燃放,远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