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要求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建立台账的通知

深圳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要求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建立台账的通知
(深价联字〔2008〕1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深圳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细则》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行政事业收费单位,要对本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建立单独台账,按不同的收费项目设立备抵账,对每项收费收入及时逐项登记入账。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