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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长春市手足口病防治方案的通知

  (三)病例需采集急性期和恢复期血清双份或三份血清,急性期血清于入院当日由医疗机构负责采集;恢复期血清按照附表(手足口病病人样品采集、保存标准一览表)间隔要求采集,由医疗机构或县级疾控机构到患者家庭追踪采集。对可疑病例液需要采集血标本。
  二、粪便标本
  (一)采样对象为新发病例、或接触者。
  (二)粪便标本采集量5~8g/份(约一瓷汤匙),采集后,立即放入无菌采便管内,-70℃以下低温冷冻保藏或液氮罐保藏。
  (三)所有新发病例粪便标本必须采集双份,第1份粪便标本要于入院当日采集,第2份粪便标本与第1份间隔24~48h。
  三、咽拭子标本
  (一)采集对象为入院当天的新发病人,或发病3日内的现症病人。
  (二)采样方法:用专用采样棉签,适度用力拭抹咽后壁和扁桃体部位,应避免触及舌部;迅速将棉签放入内装有3~5ml采样液的采样管中,在靠近顶端处折断棉签杆,旋紧管盖并密封。-70℃以下低温冷冻保藏或液氮罐保藏,或4℃暂存但需24h内送达实验室检测。
  (三)采样方法同流感,详见《国家流感监测方案》。
  四、水庖液
  (一)采样对象为新发病例。
  (二)同时采集多个疱疹作为一份标本。
  (三)用消毒针将疱疹挑破,然后用棉签蘸取疱疹液,迅速将棉签放入内装有3~5ml保存液(维持液或生理盐水,推荐使用维持液)的采样管中,在靠近顶端处折断棉签杆,旋紧管盖并密封。所采集标本4℃暂存,立即(12h内)送达实验室,-20℃以下低温冷冻保存,需长期保存的标本存于-70℃冰箱。
  五、脑脊液标本
  (一)采样对象为住院的新发病例,尤其合并神经系统症状等并发症的患者。
  (二)脑脊液标本的采集量为1.0~2.0ml,采集后,即装入无菌带垫圈的血清管中,-70℃以下低温冷冻保藏或液氮罐保藏,或4℃暂存但需24h内送达实验室检测。
  (三)新发病例脑脊液由医疗机构负责采集,或部署到医疗机构在临床检测同时留存脑脊液。
  六、对典型病例或合并症的病例,每例病例采集咽试子、粪便、血清(急性期1份和恢复期2~3份)、脑脊液、疱疹液的种类齐全,同一病例标本的编号要与个案调查表一致。详见下表。

  手足口病病人样品采集、保存标准一览表

病人类型

标本类型

采集时间

样本量

保存

运送

HFMD合并有明确脑膜脑炎或脑炎等症状

脑脊液

急性期

≥1ml

(1)24小时内可4℃保存。

(2)保存超过24小时,-20℃保存。有条件的地区-70℃保存。

(3)咽拭子和疱疹液采集时,需使用病毒保存液(5%牛血清MEM)。

冷藏运送

血 清

急性期(5天内)

≥1ml

发病后5~15天

≥1ml

发病3周后

≥1ml

粪 便

急性期

2份

咽试子

急性期(3天内)

1份

有出疹症状

血 清

急性期(5天内)

≥1ml

发病后5~15天

≥1ml

发病3周后

≥1ml

咽拭子

急性期(3天内)

≥1ml

粪便

急性期

2份

疱疹液

有疱疹时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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