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长春市防控手足口病第二阶段策略的通知

长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长春市防控手足口病第二阶段策略的通知
(长卫疾控发〔2008〕14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卫生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疫情控制工作现状,现提出我市防控手足口病第二阶段策略如下:
  一、各县(市)、区疾控人员将关口前移,派专人到指定医疗机构,对确诊的患者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通知患者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社区进行管理。
  二、发现患儿的托幼机构要做好终末消毒,对密切接触者做好隔离观察。
  三、各县(市)、区疾控中心要全面排查外来人口情况,特别要做好安徽籍的外来人口的排查,对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等流动人口聚集地要加强防控措施的落实和指导。
  四、医疗机构要做好预检分诊,避免围诊,在接诊时要详细询问患者的接触史和居住地,高度关注来自安徽阜阳疫区的就诊患者。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