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卫生局关于下发第二批省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的通知
(长卫妇社发〔2008〕6号)
各城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卫生局):
2007年底,省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市第二批申报的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了验收,经验收,有17家合格,现将通过验收的单位名单下发给你们。为继续巩固和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加快我市的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及时解决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省级标准化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时间表,要强化内涵建设,完善功能。
二、对验收合格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时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档案复印件于2008年4月30日前报送市卫生局妇社处备案。
三、各地要加快第三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步伐,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市卫生局将在6月底和年底分别对第三批达标建设的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验收。
四、请在每月底将社区卫生服务进展情况上报到市卫生局妇社处,并将作为年底考核内容之一。
联 系 人:周 琳 张宏婵
联系电话:84692060 84692071
附件:长春市第二批省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
二OO八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长春市第二批省标准化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名单
朝阳区:南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清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湖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桂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关区:全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曙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新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民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桃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道区:东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双阳区:云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经济技术开发区:繁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锦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