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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局关于下发《2008年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九)继续开展妇幼卫生监测和年报的质量控制,实施网络电子直报工作,加强信息交流平台建设,实现妇幼保健信息规范化管理。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管理工作,堵塞漏洞,严厉查处倒卖《出生医学证明》行为。
  三、以创城为载体,全面推进我市健康教育工作
  (一)继续加强组织建设、扎实做好基础工作
  1.完善健康教育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和督促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加强健康教育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加大健康教育专项经费投入,保证常规工作开展经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经费不少于当地当年卫生事业经费的5%,做到人员配置到位,设施设备配备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2.加强健康教育专业队伍素质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调研,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专业培训,切实提高健康教育专业队伍素质。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充分发挥其专业职能作用,做好基层行业单位健康教育的组织、指导、培训、检查等工作,把基础工作做实。
  (二)加强组织指导,树典型,抓特色、推进健康教育工作
  1.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力度,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试点工作,利用社区卫生医务人员上门服务和主动服务特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健康教育和社区综合干预,尤其要以妇女儿童健康相关知识的传播和健康行为养成为重点,以“相约健康社区行”、“关心务工女”等活动为主,突出健康促进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重要地位,提高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2.深入推进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继续开展 “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健全各级“行动”组织机构,完善“行动”工作运行机制,按照“行动”终期评估评分细则指标的各项内容开展工作。一是在巩固“行动”成果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省级“亿万农民健康教育行动”示范县的创建活动,并实行动态管理,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中。二是配合相关单位积极开展“健康面对面?乡村行”活动, 加大农村乡镇疾病预防等健康知识的宣传活动力度,让健康知识深入农民家庭,提高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3.继续巩固和加强城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以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为契机,按照《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十一五”规划纲要(2005年-2010年)》和《长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三年规划》要求,全面开展城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扩大健康教育覆盖范围;加强对基层单位尤其是行业单位的健康教育督导力度,逐步完善考核标准和定期考核评价制度;加大健康促进工作力度,尤其是医院、学校、街道、社区、公共场所等行业单位的健康促进工作力度,提高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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