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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局关于下发《2008年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长春市卫生局关于下发《2008年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长卫基妇发〔2008〕3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卫生局):
  现将《2008年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各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要点规定,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2008年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要点

二OO八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2008年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卫生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局党委工作布署,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继续开展标准化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功能及信息网络化建设;以攻克婚检率下降而引发的公共卫生问题为难点,突出搞好“降消”项目和强化出生医学证明规范管理;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继续开展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大力推进城市和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整体提高我市的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一、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稳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按照总体目标要求,2008年底,全市各县(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口覆盖率达到99%以上。
  (二)继续开展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认真抓好社区卫生机构的改扩建和转型重组工作,一是确保在6月底前,按照“一个街道设立一个达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目标,完成4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标建设任务。二是全市71个社区卫生站争取在年底前全部达标。三是重点推进四县(市)城镇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在农安、榆树、德惠和九台建设符合当地需求的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加强和完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省卫生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吉林省关于加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意见》中规定的14项重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内容,规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强化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细则。
  (四)加强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功能。打造社区卫生便捷、有效、质优、价廉的品牌优势。一是让医生走进家庭,让家庭拥有医生,提供便民优质服务,常见病、慢性病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系统的、专业的诊疗服务和康复指导。二是开展健康知识进社区活动,宣传普及健康知识,为居民提供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和主动预防意识。三是体现社区卫生公益性质,把弱势群体作为重点服务对象,为下岗职工、低保户免收挂号费、免费进行健康指导,减免基本诊疗费用。四是扩大服务功能,搞好调研、掌握需求,为社区居民提供人性化的特需服务。五是推行社区卫生诊断,研究制定“人人拥有家庭医生行动计划”,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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