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使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惠及全体农民。深化农村医疗体制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全农村基本公共卫生保障体系,逐步统一城乡居民人均公共卫生经费筹资标准,到2010年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到2020年建立起城乡居民均等化的公共卫生筹资制度和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政府补助和农民缴费水平,择机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全市统筹。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以区(市)医院为龙头、镇(街道)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市、镇、村一体化改革,向农民提供优质安全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定向免费培训农村卫生人才,2012年前完成对所有乡村医生的培训,并逐步提高乡村医生补贴水平。加强农村药品配送和监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把农村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强农村基层计生队伍建设,千方百计遏制违法生育,推动出生人口性别比自然平衡,提高优生优育水平。
4.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民群众生活无后顾之忧。逐步扩大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范围,到2012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覆盖所有村庄,农村适龄人员参保率达到85%,2020年达到95%;建立养老待遇正常调整增长机制,加快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加强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做到应保尽保。根据分类救助原则,不断完善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灾民救助等社会救助机制。适时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五保供养标准,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必保;建立农村大病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重视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完善农村受灾群众救助制度。大力发展农村老龄事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每个镇(街道)建成一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90%农村社区拥有老年人活动场所。加快改善库区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推进镇一体化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农村困难残疾人安居工程长效机制,做好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和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促进农村残疾人事业发展。
5.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使农村真正成为广大农民的美好家园。一是加强以公共设施网络化为主体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完善城乡大交通网络,加强公路管理养护工作,2009年完成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落实责任主体,做到有路必养,到2012年国、省干线公路好路率达到90%以上,农村公路好路率达到75%以上。对尚未实现通油(水泥)路的行政村继续实施通油(水泥)路工程,到2010年基本实现行政村通油(水泥)路目标。推进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到2012年五市公交化运作的客运线路达到20%。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改造农村供水工程,使规模化供水覆盖面达到农村居住人口的90%以上。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推动宽带互联网络向农村延伸,依托市、区(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整合建设统一的村级管理和服务信息网络平台,不断完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二是加强以村庄整治为切入点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继续实施以“五化”建设为重点的“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加快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到2012年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基本覆盖行政村,实现全市行政村“五化”整治目标。加快农村能源建设,大力发展沼气、太阳能、风能和海洋能等清洁能源,到2010年全市户用沼气达到8万户。三是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地震监测预警,完善处置预案,加强专业力量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健全救灾款物保障机制、救灾评估工作机制和救灾社会动员机制,提高灾害处置能力和农民避灾自救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