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
(2008年12月30日中国共产党青岛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青发〔2008〕21号)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通过了《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对于推动农村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谱写新篇章,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创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局面,制定如下意见。
一、30年农村改革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立足实际、改革创新,农村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辉煌成就。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取得突破性进展,2007年农村人均生产总值比1978年增长了128倍(未扣除物价因素),农村城镇化水平达到49%,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1978年增长了50倍(未扣除物价因素),农村社会事业显著进步,农民物质文化生活大大改善;农村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废除了人民公社,建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农村生产经营、社会管理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农村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大大加强,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显著提高,社会更加稳定和谐,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农村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创造了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经验,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3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主要是:必须坚持巩固和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推动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必须坚持推进农村改革,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努力破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必须坚持扩大对外开放,不断提升农村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农民权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始终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
我市县域面积广、农村人口多,在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突出,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受到诸多体制机制制约,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设施装备水平相对落后,农民增收难问题依然突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低,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社会管理任务十分繁重,等等。总之,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必须深刻认识到,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青岛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稳定就没有全市繁荣稳定,没有农民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市人民全面小康。我们必须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抓住机遇、开拓创新,不断夺取农村改革发展的新胜利。